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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水韵宜居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

|2026-01-07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转让方名称转让行为批准单位转让比例挂牌价格挂牌期间挂牌日期交易方式重要信息披露受让方资格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SDZR260003
济宁水韵宜居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
济宁运河康养服务有限公司
济宁运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
1,860万元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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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网络竞价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 2.标的企业主要资产为位于南苑街道济安桥路以西、河兴路以北【不动产权证号:鲁(2024)济宁市不动产权第0055853号】不动产一宗,被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5年3月25日至2028年3月24日止,转让方承诺于工商变更办理前完成上述资产解封事项。 3.其他事项详见长恒信公审报字〔2025〕0088号《审计报告》及鲁仁资评字[2025]第1135号《资产评估报告》。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全额承接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继续履行已生效的合同、协议及承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工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