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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物品一批(化妆品灌包装生产线1条、手机和平板电脑28台、包装纸箱约4.5吨)项目挂牌暨电子竞价公告

|2026-01-07

涉案物品一批(化妆品灌包装生产线1条、手机和平板电脑28台、包装纸箱约4.5吨)项目挂牌暨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GN26-01Y-ZCJY001

项目名称

涉案物品一批(化妆品灌包装生产线1条、手机和平板电脑28台、包装纸箱约4.5吨)项目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评 估 价

(元)

挂牌价(元)

保证金(元)

每次出价增幅(元)

化妆品灌包装生产线

1

86210

86210

5000

300元(或300元的整数倍)

手机和平板电脑

28

6980

6980

1000

300元(或300元的整数倍)

包装纸箱(废纸皮)

约4.5

6030

6030

1000

300元(或300元的整数倍)

挂牌公告期

2026年1月7日8︰30分至2026年1月21日10︰30分止

(竞买人若有意参与竞买,须于本时段内至少完成一次有效报价,未进行报价的,视同放弃本次竞买资格)

保证金截止时间

登录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时间及自由竞价时间

限时竞价时段

自由竞价时段结束后,若有效报价人数达到 2 人及以上,即进入多轮竞价环节,每轮时长不超过 180 秒。当某一轮竞价周期内无新出价产生时,交易随即终止,由最高出价者获得标的。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终止项目

竞价系统网址

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跳转到(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zqsggzy.com)

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资产交易合同》(附件)。

标的具体详细情况可到现场勘察。标的按现状进行电子竞价。

签订合同

按本中心通知的时间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项目分类

实物资产

转让形式

资产转让

资产所有制

国有资产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住所(地址)

机构性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监管机构(部门)

资产所有权比例%

本次资产转让权属比例为%

广宁县公安局

广宁县南街街道南东三路76号

机关

11441223007159719J

广宁县人民政府

100%

100%

资产转让行为内部决议

请示、批准文件

广宁县公安局财务事项呈批表

资产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 准 部 门

广宁县财政局

标的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及评估结果

佛山市景顺价格鉴证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年12月29日

意向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的法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意向竞买人应履行的义务

其余约定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资产交易合同》要求。

(注:《资产交易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其它详见《资产交易合同》

温馨提示

请竞买人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价,否则,可能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竞价,其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竞买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和缴存保证金。

2、本中心因受场地、设备限制,现场可供竞买人进行竞价操作的电脑设备数量非常少,远远不能满足所有竞买人的操作需求,本中心对可提供设施设备的数量、安全性、可靠性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敬请各竞买人自行解决好竞价操作所需的设施设备(包括电脑、网络等),自主进行竞价操作。

3、竞买意向人有义务保证其正常参与竞拍的条件(电脑设备和网络环境等),竞买意向人参加竞拍时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和应急预案,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竞买意向人自行承担,与本中心无关。

4、为了确保网上竞投顺利进行,已经报名成功的竞买人或单位,请提前上线,避免因设备或网络等其他因素而影响竞投。

5、建议使用电脑设备并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登录。

6、缴纳保证金时,建议按汇款、转账方式缴纳至竞价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填写子账号数字必须要完全完整,如子账号有横杠“-”的也要填写。

风险提示(一)

以下7种情形之一,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授权公告)

1.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竞买人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竞得人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5.竞得人放弃受让资格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重新公告挂牌竞价,重新公告挂牌竞价时,其成交价格如低于原成交价的损失,由原竞得人支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7.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已得到转让方授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风险提示(二)

1.竞买人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报名,并必须在挂牌公告期内自由竞价出价后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自由竞价结束后如只有一家有效出价,系统将自动确认成交,不再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2.在挂牌公告期内的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未出价导致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3.本项目按标的进行报名,请竞买人选择愿意参与竞买的标的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不要选择按项目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如竞买人不按此约定操作导致不能参与竞价,相关责任也由竞买人自负。

须知:

一、竞买人实名核验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必要程序。竞买人企业、其他组织、自然人均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点击“登陆”,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注册登陆,成功登陆后跳转至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参与竞价。

登录方式包括:

1.自然人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取粤省事刷脸、账户密码、网银证书、CA证书、电子社保卡、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方式进行登录;

2.法人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取微信扫码、账户密码、网银证书、CA证书、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登录。

交易方式是网上竞价方式的,登录方式不再要求企业、自然人必须购买CA证书,可采取上述登录方式登陆并参与竞价。办理流程详见登陆窗口“用户帮助”,查看使用指南。

二、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网上竞价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公告截止前的有效时间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提交报名申请。

三、申请人通过缴纳竞买保证金是获得网上竞价活动的资格条件。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后,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再点击保证金银行,即可获得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申请人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将保证金汇入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竞买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标的的竞买资格。

四、保证金必须通过汇款、转账方式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转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缴纳保证金。违反该约定的竞买人,其本人的报名资格及其本人的竞得结果无效。

建议由竞买人本人缴纳保证金,如竞买人坚持通过非本人代缴纳保证金,一旦缴纳,即视为保证金的支付人自愿为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代缴保证金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

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提前缴纳竞买保证金。

五、竞价流程:(详见“粤公平”网站服务指南:国有产权类《产权交易业务操作手册、视频》)

1.进入系统,填写竞买人基本信息,选择要报名的标的,点击交易中心的开户银行,生成保证金账号。

2.竞买人本人通过银行转账、汇款或网银转账的方式,按时向生成的保证金账号汇入足额保证金。

3.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

六、竞买人若违反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结束,竞买人向交易中心提交本公告约定的报名资料,由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竞买人未能成为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竞买人确定为最终竞得人,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竞买保证金自本中心收到委托方提交的《资产交易合同》即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竞买人可在挂牌期内向本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七、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公告约定的要求,竞价结束后,被交易中心审核认定为资格无效的。

2.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因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4.报价低于挂牌价的。

5.设有保留价的项目,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的。

6.报价不符合网上竞价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敬请竞买人高度关注。

八、本次项目的挂牌公告与竞价公告同步发布。竞价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最高出价的竞得人须向本中心提交资料(详见《资料清单》),本中心对最高出价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最高出价的竞买人提供补充资料。资格审核后,本中心向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发出《受理及组织签约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九、竞得人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通知的时间与委托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十、竞价结束后,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必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以下《资料清单》供资格审核。如未按要求向交易中心提供资料,交易中心有权拒绝出具《交易鉴证书》。

(一)法人(其他组织):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4.保证金缴纳凭证;

5.公告、《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验原件)

(二)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1.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保证金缴纳凭证;

3.如竞买人为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4.公告、《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签名、盖章(指模)(验原件)

十一、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协议)后,委托方需向交易中心提供原件1份存档。

十二、本项目的竞得人在向本中心提交相关资料时,如选择“只跑一次”的办理流程,请按本公告左下角附件《关于产权交易选择“只跑一次”有关事项和责任约定的公告》的具体要求办理。

十三、本公告所称竞买人是指有竞价意向并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提交竞价申请并缴纳了竞买保证金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本公告所称合格竞买人是指经本中心审查,符合交易条件要求的竞买人。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请竞买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广宁县公安局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58-8660235

地 址

广宁县南街街道南东三路76号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

联系人

植小姐

联系电话

0758-8610127

地 址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西开发办公区(县人社局6楼601业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