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0125CL260007 |
|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两辆公务用车(新AL69T7、新A910X3) |
| 交通运输工具 |
|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8.39万元 人民币 |
| 5 |
| 2026-01-08 |
| 动态报价 |
| 一、本次转让车辆现存放于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库。 二、本次车辆公里数以实际移交车辆时的公里数为准,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三、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次处置资产进行现场查勘,报名时须持意向受让方签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及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四、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充分估计二手车市场风险,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了解车况、车辆性能、质量、权属等信息。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研判且自愿接受后进行报名。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与标的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视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五、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