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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华龙水业有限公司环保科技分公司宁阳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1-12

宁阳县华龙水业有限公司环保科技分公司宁阳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阳县华龙水业有限公司环保科技分公司宁阳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阳县华龙水业有限公司环保科技分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阳县华龙水业有限公司环保科技分公司宁阳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NY-GC-20251216-01-01

2.3建设目标:拟对现有村庄实施改造,推动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就地就近回用于农业与林地,在降低运维成本的同时,全面提升农村水资源的良性循环与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走出一条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协同的治理新路。

2.4计划工期:总工期8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出具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2.6招标范围:对涉及的138个行政村实施资源化利用改造工程,通过灰水收集池改造和污水处理设施简易改造,推动宁阳县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就地就近回用于农业与林地。

2.7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总投资暂按1127.6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和城乡规划及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阶段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记录名单的,开标截止时间前由代理机构查询;

3.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本标段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3.5.2施工单位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3设计单位需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和城乡规划及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5.4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且联合体成员各方根据协议内容共同为本项目负责,各成员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招标人无关;

3.5.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7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自2025年12月18日08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24日17时30分止;

4.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名,(网)线上开评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期限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taggzyjy.com.cn)“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领取招标文件。如未按照要求注册的,其投标无效(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即可。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07日09时00分。

5.2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上传完毕,并点击“模拟解密”按钮,对投标文件进行模拟解密。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 http://www.taggzyjy.com.cn:8081/fwzn/003005/003005002/moreinfo.html )下载查看。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 办理模块中《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公告媒体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8.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本项目监督部门: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联系方式:0538-5611716。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经理联系方式:0538-5665789

9.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9.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华龙水业有限公司环保科技分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建设路1269号7层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0538-5621412

9.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泰安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泰山大街利得摩尔国际城A座A3132

联系方式:0538-5665789

9.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经理

电 话:0538-5665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