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一期)的答疑2
项目编号:czlygc202512-0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一期)”作如下答疑:
问题1:1.根据招标文件,本次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含项目设计、图纸审查、地质勘探等内容;请明确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及图纸审查费是否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并单独计费?若单独计费,请明确报价基数或费用计算依据。2.我公司为响应国家社保属地化政策,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当地的社会福利,自2018年1月以来,我公司将员工社保实施属地化管理,由投标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1.其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单独计费;2.总公司投标时使用的人员,如是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予以认可。
问题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信誉要求,此项要求已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明确承诺,是否不需要再另行提供查询或承诺?
回复:请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中内容描述,自行考虑制作投标文件。
问题3:招标文件p175页(6)项目管理机构,附表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组成表中技术负责人一览表,招标文件未给出要求,投标是否可以不需要提供,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上述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
回复:招标文件未要求在投标阶段提供技术负责人特定资质要求的相关资料,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相关内容且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须满足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人员配备岗位职责等要求规定,满足法律法规规定。
问题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②诚信投标承诺书”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内容不一致,是否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回复:投标文件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5:1.招标文件P26,对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描述要求有②具体业绩面积及有效时间(签订时间)以合同为准; EPC类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且存在分期开发的可能,合同签约面积及签约时间不具有代表性,可否将业绩面积及业绩认定时间调整为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P135,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 的通知》(建市函〔2019〕1112 号)要求,不再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 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明确投标人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上述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 招标文件中未看到对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的种类、数量有明确要求,可否予以明确;
回复:1.要求具体业绩面积及有效时间(签订时间)以合同为准,是基于合同具有明确性和可追溯性,且是综合考虑投标人具备近期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有助于确保其具备与项目需求相匹配的当前技术能力、管理经验和资源调配能力,故按招标文件执行;2.招标阶段不作具体要求,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人员配备岗位职责等要求规定配备人员,且满足法律法规规定。
问题6: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材料体现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姓名须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以工程竣工验收材料载明的为准并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我单位变更项目经理的信息在施工许可证上体现(项目负责人由***变更为***),请问我单位提供施工许可证作为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是否认可。
回复: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材料体现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姓名须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以工程竣工验收材料载明的为准并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以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条件为准,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问题7:招标文件第八章推荐品牌表中空调项目推荐品牌为: 三菱电机、 格力、 美的;如此品牌推荐令人费解,众所周知三菱电机为高端合资品牌,格力、美的为国产品牌同合资相比价格相差巨大,若招标人计划空调定位为合资档或国产档,理应设置三个以上同档次品牌以保证自身利益。依据中央空调行业权威媒体艾肯传媒2025年报告可知国产品牌在整体市场占有率居于前列的应为美的、格力、海信等品牌,合资品牌居于前列的应为大金、日立等品牌。招标人若计划定位为合资档推荐品牌建议修改为:三菱电机、日立、大金;若定位为国产档推荐品牌建议修改为:海信、格力、美的。
回复:招标文件中已明确“对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未在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或未提供相关技术参数、业绩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品牌中进行选择,价格不予调整。”故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招标文件P65,资信标评审: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③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请问:①经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勘察五方盖章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是否给予认可?②:由行业主管部门加盖竣工验收备案专用章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否给予认可?
回复:①若为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则须提供该建设项目的所有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同时所提供的材料上须有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五方签字盖章,否则不予认可。②行业主管部门加盖竣工验收备案专用章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予以认可。
问题9:招标文件未见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但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简历”,请问本项目投标阶段是否需要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若需要,请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任职要求。若在投标阶段无需提供,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是否无需填写或填写“/”?请明示。
回复:同问题3回复。
问题10: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czlygc202512-001(招标项目编号)项目投标保证金”。因部分银行对交易附言有字数限制,请问此处交易附言是否可以简写?
回复:可以简写。
问题11:招标文件P3页,信誉要求“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请问此项要求投标文件中是否仅需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即可?请明示。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或《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提供)。招标文件已明确: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结论,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是否存在招标文件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后,提交网站截图等查询记录给评标委员会复核。若核查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信誉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依次替补,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
问题12: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是否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回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问题13:招标文件②诚信投标承诺书,基本账户是填写账户名称还是账户号码?
回复:账户号码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深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琅琊区濠河路99号
联系人:黎天畅
联系方式:0550-33181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周晓培
联系方式:0550-3519512、18255055896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