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狮岭镇党群服务中心(快维中心)办公场所租赁):
| 广州市斐高箱包有限公司 | 花都区狮岭镇阳光路6号 | 475,800.00元 |
合同包1(狮岭镇党群服务中心(快维中心)办公场所租赁):
服务类(广州市斐高箱包有限公司)
| 1-1 | 房屋租赁服务 | 狮岭镇党群服务中心(快维中心)办公场所租赁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一年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刘巧珍(采购人代表)、郑鸿飞、李玮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 狮岭镇党群服务中心(快维中心)办公场所租赁 | 0.7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狮岭镇党群服务中心(快维中心)办公场所租赁):
| 广州市斐高箱包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75,800.00元 | 475,800.00元 | 1 | 1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人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1.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2.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的,经评审委员会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采购合同履行期满后,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东升中路83号
联系方式:020-868454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中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三东大道93号古风大厦12楼1212房
联系方式:020-8119923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电 话:020-81199230
广东中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