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苏滁高新?Z樾项目供配电工程(二次)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czsjgc202512-023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中新苏滁高新?Z樾项目供配电工程(二次)进行如下答疑:
1.问:根据招标文件第46页“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合同金额为5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供配电工程,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5分满分5分。”中描述,请问:房屋建筑供配电工程是否包含轨道交通供电工程施工业绩?
答:不包含。
2.问:1)本项目J值是否为10%,若为其他数值,开标前是否公开?2)请明确本项目电线电缆调整基准价,若滁州市工程造价信息中有关于电线电缆基准价,请提供滁州市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10期)。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120日历天”,正文中规定为“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保证金中要求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不得短于招标文件有效期。有效期时间描述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1)本项目J值招标文件中已明确J=10%。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施工合同中已明确基准价格的约定。投标人可登陆滁州市城乡建设局网站自行查阅《滁州市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10期),查询链接为https://zfcxjsj.chuzhou.gov.cn/ztzl/gczjgl/jgxx/index.html。3)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不存在描述不一致情形,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已明确规定: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120日历天。
3.问: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图纸是否已经通过供电公司审图,投标及后期施工是否按照招标文件中施工图纸实施?
答:本项目图纸已经通过国网滁州供电公司审核。按照本次招标发布的图纸施工。
4.问:如该技术负责人由供电公司委派在我司任职,但是人员社保在供电公司交,如提供供电公司证明文件证明该人员在我司任职且提供在供电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能算我司委派的技术负责人?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苏滁产城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徽州南路1999号苏滁商务中心8楼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0-30269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
联系人:杨韦
联系方式:0550-3519590、18005501210
日期: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