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连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22]FJRF[GK]2026001、连江县公务用车平台运行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连江县公务用车平台运行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122]FJRF[GK]2026001
项目名称:连江县公务用车平台运行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350,000.00元
采购包1(连江县公务用车平台运行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3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3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1 | C99000000-其他服务 | 连江县公务用车平台运行服务项目 | 1(1) | 否 | 1、车型及数量要求:本项目车辆主要用于连江县机关单位公务出行使用,因此要求在三年内逐年配置5座小轿车不少于13部、7座商务车不少于12部、10座面包车不少于3部,中巴车不少于1部,投标人须承诺三年内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5座小轿车≥13部,且需要满足排量:1.8ML以下;7座商务车辆≥12部,且需要满足排量:2.0以上;10座及以上面包车辆≥3部,且需要满足排量:2.0以上;中巴车≥1部,且需要满足排量:3.0以上。(投标人须对此项提供专项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2、车辆价格要求:投入到本项目使用的车辆裸车价小轿车不高于18万元、商务车及面包车不高于25万。(需承诺或提供发票。投标人须对此项提供专项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至少各提供一辆小轿车、商务车、面包车的购买发票) 3、车辆配备及颜色要求:具体车辆颜色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指定颜色。投标人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车辆均须配备北斗及ETC不停车收费系统;在服务过程中,车辆须配备灭火器、备用轮胎,灭火器必须在有效期内。合同签订后5日内必须把所有车辆接入福建省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所有车辆需停放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不得做为他用。(投标人须对此项提供专项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须具自有或租赁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车辆综合服务场站。(自有场地的须提供产权证明,租赁的须提供场地租赁合同) 5、投标人应及时缴纳车辆正常行驶所需的各种费用。投标人必须为提供的车辆投全保,其中车上人员责任险每人不低于1万元(乘员保险金额1万元/人*车辆行驶证核定的乘员人数),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300万。(投标人须对此项提供专项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 6,350,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后5天内进场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01-15 至 2026-01-2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02-06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1号开标室(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表中“数量(单位):1(1)”修改为“数量(单位):1(年)”。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中“计量单位:1”修改为“计量单位:年”。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连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816北路81号
联系方式:26135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8层815室
联系方式:1989059566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晓丹
电话:1989059566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5日
相关附件: 连江县公务用车平台运行服务项目([350122]FJRF[GK]202600120260114001)-文件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