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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污水处理设施节能降碳升级改造工程(第一批)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番禺区污水处理设施节能降碳升级改造工程(第一批)

|2026-01-16
番禺区污水处理设施节能降碳升级改造工程(第一批)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2501-440113-04-01-885972
投资项目名称番禺区污水处理设施节能降碳升级改造工程(第一批)
招标项目名称番禺区污水处理设施节能降碳升级改造工程(第一批)施工总承包
标段名称番禺区污水处理设施节能降碳升级改造工程(第一批)施工总承包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桥南净水厂、钟村净水厂(番禺区石壁街屏山二村屏山水闸旁)、南村净水厂(南村镇市头村,市头延陵大道)
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包含钟村净水厂、南村净水厂等2个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节能降碳升级改造工程和集中调度中心的智慧化系统工程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工艺系统节能降碳升级改造、超龄设备更新、能源系统优化、智慧化系统工程和综合增效措施建设等内容。项目总投资约13170.37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0762.41万元。
招标内容(1)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验收通过(含附属工程)、包照管、包移交、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竣工备案、包结算、包保修等)。(2)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和审计部门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3)承包人派出专人协助发包人开展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夜间施工许可证、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等。凡工程中涉及到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质量安全、节能、水利、航道、海事、交通等有关部门验收及检查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参与验收、落实整改工作。竣工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验收通过后,办理竣工备案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属于施工方的费用。(4)协助做好发包人各项检查及工程筹备等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如有)。(5)按政府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零隐患、零事故。(6)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7)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费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包含在投标总价里面。(8)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和各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9)发包人认为应当由承包人完成而更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其他工作。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发包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工期(交货期)300日历天,其中:从开工之日起至通水试运行合格之日为 27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且在项目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后,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施工合同)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332.6043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2)同一招标人在同一时间段实施多个同类型建设项目的,可采用合并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同类型项目是指所用资质类型、等级相同的项目。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3.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提供)注:(1)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2)合并招标时,建设地点不同的多个施工项目同步实施的,招标人应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地点分别组建不同的管理机构,每个项目地点需委派各自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分期实施的施工项目,招标人可根据“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原则确定所需项目负责人数量。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所有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也可由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要求配齐所有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4)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2008〕91号文的规定,本项目要求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提供)3.1.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不作要求。3.1.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1个月(2026年1月)在本单位(不含子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相关部门印章的相关资料为准,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注:(1)因当地政府政策规定未能反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6年1月)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社会保险相关部门的相关文件及本单位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2)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提供)3.1.7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内容及签署盖章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必须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提供)3.1.8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注:惩戒对象及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5版)。3.2关于联合体投标:(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不超过2家(含)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双方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详见本招标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和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2)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提供)注:(1)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2)合并招标时,建设地点不同的多个施工项目同步实施的,招标人应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地点分别组建不同的管理机构,每个项目地点需委派各自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分期实施的施工项目,招标人可根据“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原则确定所需项目负责人数量。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所有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也可由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要求配齐所有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4)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设置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ywtb.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01-16 00:00:00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2-05 10:3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2-05 10:3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02-05 10:30:00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番禺交易部6F)
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草河村草乐街17号
招标人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3250740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国曜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道东星路95号东星大厦4楼408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02400637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4892221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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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