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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鱼洞房产(鱼洞大江厂区原铸钢空压房)等8处房产招租(整体)

|2026-01-19
标的名称重庆市巴南区鱼洞房产及土地使用权(鱼洞大江厂区原铸钢空压房)整体招租
项目编号202508001622租赁底价26.6963万元/年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5-08-22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5-09-04
标的所在地区重庆市>市辖区>巴南区资产类别房产租赁
招租方承诺标的简况招租方简况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一、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重庆市巴南区鱼洞房产及土地使用权(鱼洞大江厂区原铸钢空压房)整体招租
坐落巴南区鱼洞大江厂区楼盘名称-
租赁底价26.6963万元/年租赁期限(年)1-3年
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免租期1个月
租金递增方式从第3年开始递增5% (前两年租金不变,第二年之后租金开始递增5%)招租用途机加工
产权证号-
楼层-结构详见附表
房屋证载用途-招租面积(㎡)1577.35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移交时限招租方自合同生效且收到首季度租金(三个月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以届时现状移交租赁标的
是否存在租赁原租赁期至不定期租赁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重韵辰咨询字〔2025〕第YL071801号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2025-07-13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踏勘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18323114420
三、招租方简况
招租方名称重庆大江科创城建设有限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重庆市巴南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评估备案机构-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标的租赁期为1-3年。意向承租方成功受让后,可根据需求自行与招租方确定租期。

2、标的系重庆市巴南区大江工业园原铸钢空压房、北侧辅房、北侧辅房东侧、南侧辅房1-2层、北侧办公室1-3层等整体招租(招租面积1577.35㎡),详见附件租赁明细表。

3、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4、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交易双方按照招租底价与合格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6、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拟招租面积系招租方自行测量,实际招租面积以移交为准;标的周边道路、配套设施、环境、工程配置条件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承租标的均以实物现状移交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承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7、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内,将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将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承租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首期租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空调费、装修费、水费、电费、气费、通讯费、宽带费、场地维护、设备维护、社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9、除第8条所述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相关规定由招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按照重庆联交所国有资产租赁项目收费标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Content?id=30233。

10、承租方在承租期内经营范围应合法合规,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标的出租期间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遭受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11、标的未办理产权证,面积由招租方自行测量。标的面积以现状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12、备查资料:咨询报告、租赁明细表。

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交纳金额1.5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交纳方式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重庆联交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周老师联系电话1862361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