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嵊州大桥停车库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嵊州市嵊州大桥停车库工程已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06-330683-04-01-95064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嵊州市嵊州大桥停车库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万元,工程概算1504.8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200.14万元,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吊杆拆除及更换、上部结构整治建设、6#、8#墩整治建设、砼结构防腐涂装(6945m2)、钢结构防腐涂装(2595m2)、车行道铺装(180m2)、桥道系护栏安装(480m)、伸缩缝无缝化处理(252m)、桥下停车库整治等。
建设地点:嵊州市。
2.2招标范围:嵊州市嵊州大桥停车库工程的施工图内所涉及的所有实施内容(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038.2099 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21年1 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311万元(含)以上市政系杆拱类似桥梁新建或维修或加固施工业绩【维修或加固施工业绩应包含吊杆更换或拱肋加固或钢纵梁增设或系杆维修】;
注:1、业绩证明资料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制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工程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记录或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上①②③项证明资料三项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则另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同时载明3.1、3.2、3.3等内容)
3.5□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311万元(含)以上市政系杆拱类似桥梁新建或维修或加固施工业绩【维修或加固施工业绩应包含吊杆更换或拱肋加固或钢纵梁增设或系杆维修】业绩;
3.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的,需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8月至 2026年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 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上述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由人事代理中心或类似证明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单位聘用证明及注册到投标人的备案相关证明,备案时间需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前,且该项目负责人的实际年龄与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之和不得超过65周岁。
(三)其他:/ 。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本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最低标准: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五大员专业符合市政专业工程类别,其中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须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需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上述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由人事代理中心或类似证明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单位聘用证明及注册到投标人的备案相关证明,备案时间需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前,且该项目负责人的实际年龄与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之和不得超过65周岁。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7.226.36:8080/TPBidder/frame/fui/pages/themes/elegant/elegant?pageId=pages-elegant)。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 月12 日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7.监管机构: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三江街道惠民街18号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和创园2号楼4楼2415
邮 编:312400 邮编:312400
联 系 人:卜赵坤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75-83335811电话:0575-89300689
传 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860058363@qq.com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