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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通第二过江通道跨江段中心试验室项目(北岸)招标公告

|2026-01-27

苏通第二过江通道跨江段中心试验室项目

ST-SYS-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通第二过江通道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5〕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现对苏通第二过江通道跨江段中心试验室项目ST-SYS-1标段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苏通第二过江通道工程项目路线起自沈海高速公路(G15)与沪陕高速公路(G40)交叉的小海枢纽,向西南沿通启运河布线经南通市通富南路南侧嘉达港务厂区后,连续跨越长江通州沙东水道、通州沙沙体和通州沙西水道,在苏州市张家港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区登陆,向南经张家港市南丰镇、常熟市海虞镇后,与沪武高速公路(G4221)设置枢纽交叉,终点接204国道。路线全长42.951公里,其中东水道航道桥3.810公里、西水道桥1.800公里、引桥长9.258公里,北接线长11.109公里,南接线长16.974公里。

苏通第二过江通道东水道航道桥采用梁跨布置为310+178+422+2300+422+178米、缆跨布置为1050+2300+800米的整体式钢箱梁斜拉-悬索协作体系桥方案;西水道桥采用跨径布置为136+314+900+314+136米的双塔斜拉桥方案;北引桥采用63+64+63米桥跨布置方案,上部结构采用钢混组合梁方案;通州沙引桥采用(2×85+80)+3×80+4×90+5×(7×90)米梁跨布置方案,上部结构采用钢混组合梁方案。

2.2本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ST-SYS-1标段,招标范围为苏通第二过江通道北引桥、东水道航道桥、通州沙引桥T1#~T3#墩(桩号K11+444.342~K15+694.342)桥梁质量技术服务,不含钢混组合梁和钢结构工程。

2.3计划服务期

服务期:自委托人发出开始服务工作书面通知起,至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之日,约84个月。

试运行及竣工验收阶段服务时间:约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甲级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应完成过建设单位委托的“高速公路或主跨跨径不小于500m的悬索桥或主跨跨径不小于400m的斜拉桥或主跨跨径不小于500m的斜拉-悬索协作体系桥”建设期施工质量检查或中心试验室或质量安全中心或质量中心项目。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试验检测类)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安全生产要求

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在招标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中不存在因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a.发生致死1~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半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b.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1)资质要求

A.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桥梁或公路)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道路工程或桥梁隧道工程)。

(2)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担任过建设单位委托的“高速公路或主跨跨径不小于500m的悬索桥或主跨跨径不小于400m的斜拉桥或主跨跨径不小于500m的斜拉-悬索协作体系桥”建设期施工质量检查或中心试验室或质量安全中心或质量中心项目的一任项目负责人或两任技术负责人。

(3)其他

2021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中未按投标承诺到岗和中途被更换的中心试验室主任(质量安全中心主任、质量中心主任)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4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

4.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的经办人应出示投标人出具的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4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4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联系人:任伟佳、朱鹏、李扬

工作QQ:2189402611

电话:025-87715119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在本次同批招标的苏通第二过江通道跨江段中心试验室项目ST-SYS-1标段、苏通第二过江通道跨江段安全技术服务项目ST-AQFW-1标段、苏通第二过江通道跨江段测量技术服务项目ST-CLFW-1标段、苏通第二过江通道跨江段绿色低碳技术服务项目ST-LSFW-1标段共计4个标段中,1家单位(如在ST-CLFW-1标段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在ST-CLFW-1标段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上述4个标段中最多可中标数量总和为1个标段。

ST-SYS-1、ST-AQFW-1标段先于ST-CLFW-1、ST-LSFW-1标段评标。已在ST-SYS-1、ST-AQFW-1标段达到上述中标限制的单位,在ST-CLFW-1、ST-LSFW-1标段中不再具备中标资格。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苏通第二过江通道跨江段中心试验室项目所有标段中最多允许中1个标,在本次ST-SYS-1标段中标的单位在后续招标的苏通第二过江通道跨江段中心试验室项目其他标段中不再具备中标资格。

8.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16号

电话:025-52853073

邮政编码:210001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任伟佳、朱鹏

电话:025-87715119、15850752676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