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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监理综合评估法 |
各投标人: 关于本项目我们做出以下澄清: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发生改变,具体变更如下: “5.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28日 9:3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5.2款递交投标文件。” 变更为: “5.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9日 9:3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5.2款递交投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