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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采购综合评估法 |
各投标人: 关于本项目我们做出以下澄清: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发生改变,具体变更如下: “5.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3日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变更为: “5.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7日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2. 本项目的交货期为:12个月(计划从 2023年3月起交货,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天内到货。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