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天 | ||||||||||||||||
| 0元 人民币 | ||||||||||||||||
| 元 人民币 | ||||||||||||||||
| 广西水利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 ||||||||||||||||
各投标人: 现对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桂平市建设征地移民涉及电力设施复(改)建(浔江北岸区)工程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E4500002802003689)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招标文件的获取为“4.2 本项目前期资料包括: ”,现更正为“4.2 本项目前期资料包括: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初设阶段专题报告等”。 2、招标人并未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确定可调因子、定值权重和变值权重的允许范围以及基本价格指数的基准日期,因系统设置原因,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价格指数权重表无法删除或修改,现澄清说明如下:本项目价格指数权重表中的内容可不填写或以/填写,系统设置原因涉及到类似价格指数权重表无法删除或修改的按同上方法处理。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港市政府采购网(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