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天 |
| 0元 人民币 |
| 64,168,036元 人民币 |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经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陆仟捌佰贰拾陆万叁仟捌佰陆拾捌元玖角整(?68263868.90元)。 经招标人确认,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4168036.76元【即: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8263868.90元×94%=64168036.76元(其中暂列金额3145052.28元、暂估价0元)】。 本项目扬尘防治费按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市住建〔2018〕32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计取。 注:招标控制价其余相关内容请各投标人通过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桂林)进行网上下载并查看主要项目清单(打“*”号内容)。如招标文件中主要项目清单符号与招标控制价公布主要项目清单符号不一致的,以招标控制价公布主要项目清单标识符号为准。 二、原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部分三、投标报价表中“漓江风景名胜区漓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阳朔段)II 标段-兴坪镇两个村水源提升工程”更正为“漓江风景名胜区漓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阳朔段)-杨堤至兴坪岸线修复”。 三、原本项目具体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现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09时30分”。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阳朔县漓江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