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线投标(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需要先安装“广西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投标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 广西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相关驱动请自行前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网站下载并安装;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400-9980-00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广西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相关网站进行查阅。(操作要点可查看《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 V2.0版本操作要点》, 查阅平台系统 V2.0版本相关操作手册,相关材料可通过网站“综合服务 下载中心”(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gywm/004006/policyLaws.html)下载。有关 CA问题可到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 (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查看。)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投标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如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时,投标人可授权解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递交: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并送达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开标厅(详见一楼LED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