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总数达到3个的)。3.2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近3年以来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监理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在10000万元(含)以上的海洋修复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中包含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监理项目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专职监理人员(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3.5其他要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