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永济路苗木绿化提升改造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I1301000075072453001G01 | |||||||||||||||||||||||||||||||||||||||||||||||
2025永济路苗木绿化提升改造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永济路苗木绿化提升改造EPC总承包已由沧州市运河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沧运审批备字【2025】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城更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城更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780.1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637.67万元,建设规模:主要种植北美海棠3000多株、各类花灌木1300多株,补植连翘等1340㎡。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永济西路(清池大道-迎宾大道)。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设计:本次EPC招标设计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所涉及各专业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等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后期服务等; (2)采购、施工:本次EPC招标施工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所涉及工程内容的采购、施工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含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以工程量清单模式编制施工图预算)。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施工图设计招标控制价:设计费:16.91万元;2、工程费招标控制价:最终结算审计工程费*98%。 2.3计划工期:计划设计周期及施工工期共27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工程建设的要求和规定,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的独立法人,应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1.2其他要求: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一名。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①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开标当天现场查询);②施工机械设备要求:提供可以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附投标文件格式“六其他资料”);③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合同商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 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为施工单位人员,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或城市规划相关专业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08 09:30至2025-07-15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单位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本项目技术部分采取"暗标",采取远程异地评审。 平台使用情况: 使用平台名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均使用第三方平台 收费标准:区间一:区间一:m<500万(m≠0)收费金额300-900元;区间二:500万≤m<1000万收费金额1000元;区间三:1000万≤m<2000万收费金额2000元;区间四:2000万≤m<5000万收费金额3000元;区间五:5000万以上收费金额4000元。 付费主体:潜在投标人。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 收费标准:代理费按照《河北沧发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办法(试行)》计取; 付费主体:招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沧州市城更置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魏海涛、陈天宇0317-2129200;招标代理机构:沧州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陈经理 0317-567888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市主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7-3209286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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