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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2025年政策性农房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8-12

项目概况

清河县2025年政策性农房保险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清河县2025年政策性农房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清河县2025年政策性农房保险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预算金额:35.055900万元 清河县2025年政策性农房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标段 预算金额:30.729600万元 清河县2025年政策性农房保险服务项目第三标段 预算金额:29.700000万元

采购需求:清河县2025年政策性农房保险服务项目,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清河县2025年政策性农房保险服务项目第一标段合同期限1年 清河县2025年政策性农房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标段合同期限1年 清河县2025年政策性农房保险服务项目第三标段合同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清河县2025年政策性农房保险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 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 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取得其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 司(行)授权范围认定。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的,本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 可为分支机构负责人。(2)供应商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清河县2025年政策性农房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 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 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取得其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 司(行)授权范围认定。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的,本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 可为分支机构负责人。(2)供应商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清河县2025年政策性农房保险服务项目第三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 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 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取得其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 司(行)授权范围认定。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的,本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 可为分支机构负责人。(2)供应商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时间:2025年06月3 0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04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方式: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1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后,可直接登陆“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34)选择“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请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注册登记。3. 投标文件需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CA证书业务办理详见(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4.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若投标人(供应商)在使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0319-2686159。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从“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6.本项目落实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双盲”评审项目,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河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清河县县城

联系方式:刘博电话:0319-8160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凌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永兴西路永兴大厦1829号

联系方式:李长申电话:17330076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