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贸易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补遗通知
一、说明
1.本《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与本《补遗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通知》为准。
二、补遗内容:
1.招标文件P64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一)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1.对监理人员配备的要求:(最低配置人数)
序号 | 岗位 | 上岗证书要求 | 数量 | 其他要求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住建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 1 | |
3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或住建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 3 | |
5 | 监理员 | 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或住建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 6 |
改为:
序号 | 岗位 | 上岗证书要求 | 数量 | 其他要求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住建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 1 | |
3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或住建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 5 | |
5 | 监理员 | 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或住建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 8 |
2.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