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工程建设地点:金秀县头排镇、三江乡、桐木镇七建村等。
2.2工程规模: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408687㎡,永久建设用地面积为29634㎡,其中新建水厂厂区面积为22127㎡(厂区总建筑面积为7455.3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①管路工程:输水管总长8.44km(含输水隧洞长度0.432km);配水管总长86.49km,②水厂:长约125.3m,宽约59.5m,水厂设计最高日供水量1.85万m?/d。③大坝枢纽工程:新建混凝土重力坝1座,最大坝高33.20m,坝顶总长93.3m:坝顶宽度4.0m(含路缘石和栏杆);水库正常蓄水位379.00m,水库总库容91.4万m?。④节水灌溉工程:灌溉供水流量0.378m?/s,水库灌溉规模6550亩。
2.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项目开工后配合施工方做好施工阶段的勘察工作。
2.4招标范围:金秀县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勘察。
9;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资质或乙级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9;5.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来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技术资料等文件。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1日10时00分。6.2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必须符合规定:将已成功上传的加密的投标文件在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到,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上发布。8.注意事项8.1 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华测电子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详见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8.2 本次招标使用网上开标系统。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来宾)(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71.109.54.155:18080/XZ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来宾)(不见面),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来宾)(不见面)开标的,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来宾)(http://171.109.54.155:18080/XZ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8.3 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9.联系方式招标人:金秀瑶族自治县绿遥农林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地址:金秀县金秀镇解放路206号2楼1号邮编:545700联系人:赵工电话:0772-6213118传真:0772-6213118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 世纪A区23栋2304号02室邮编:546100联系人:黄工电话:0772-4220300传真:0772-4220300E-mail:949277972@qq.com网址:交易服务部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利局监督电话:0772-621552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___(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___(签字)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