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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城区东部更新单元二期项目-1#低碳交通能源综合站工程施工

|2025-12-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曹妃甸城区东部更新单元二期项目-1#低碳交通能源综合站工程施工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核字(2024)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区曹宇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06%及银行贷款79.94%,招标人为唐山曹妃甸区曹宇城市更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曹妃甸区城区。2.1.2 建设规模:1#低碳交通能源综合站位于曹妃甸城区西环路与朝阳大街交口东北侧,占地面积约21.23亩,建筑面积约846.3㎡。为二级加油加氢充电合建站。2.1.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1.4 质量要求:合格2.1.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唐山市曹妃甸城区东部更新单元二期项目-1#低碳交通能源综合站土建部分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具体施工要求以施工设计图为准,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无法提供相应年度财务报告的需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1.2业绩要求:/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结果为准。(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8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3.1.7其他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8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11 9:00:00至 2025-11-17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2-0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完成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无需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及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网站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2)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3)CA证书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CA证书,CA证书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FCA、CQC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4)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提出,受理单位: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赵晓晴,电话:0315-8715923,电子邮件:hbdrzb126@126.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5-8820394

电子邮箱:cfdjnzx@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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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曹妃甸区曹宇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工业区市政服务大厦B座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幸福花园小区8区南侧底商二层808-24号
邮编:063200邮编:063200
联系人:王帆联系人:赵晓晴
电话:19930046977电话:0315-8715923、18532529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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