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城区实验小学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5-12-17
1.招标条件 曹妃甸城区实验小学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文〔2025〕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100%。项目建设单位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工程管理所,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工程管理所,委托代理机构为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618.2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约530.38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通信工程、热力工程、敷设管道破除的现状道路及绿化等设施恢复。建设地点:曹妃甸城区。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77.391977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1.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信息为准)。3.1.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6日9时至2025年12月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后进入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为暗标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支持CA证书互认,办理以下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河北CA(电话400-707-3355)、山西CA(电话400-653-0200)、北京CA(电话400-994-3319)、联通CA(电话0311-85691619)、CQCCA(电话400-819-9995)、CFCA(电话400-880-9888)。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联系人:陈冬烨;联系电话:0315-8782800。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股电话:0315-8757269电子邮箱:cfdcqzbb@126.com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招标人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标段名称:曹妃甸城区实验小学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收费金额0元。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工程管理所通讯地址:曹妃甸区唐海镇建设大街271号建设大厦联系人:丁强联系电话:0315-8987889电子邮箱:cfdcqsgs@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文化路129号联系人:陈冬烨联系电话:0315-8782800电子邮箱:tsl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