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经济开发区医院建设项目A标段暂估价玻璃幕墙工程已由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关于“沧州经济开发区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沧开发经发批字[20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1项目概况:沧州经济开发区医院建设项目A标段:总建筑面积约42003.41㎡,主要建设内容为发热门诊、高压氧舱制氧机房、太平间污水站垃圾站、地面楼梯间、医疗综合楼南区等。2.1.2建设地点:沧州经济开发区海河东路以北、经七街以东。2.1.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2.1.4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相关验收规范标准。2.1.5 其他:/。??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沧州经济开发区医院建设项目A标段暂估价玻璃幕墙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95.33475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 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个;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3.4 其他: /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5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职称,□ /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3.8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经理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3.9提供在投标单位近期的养老保险。??3.1.3其他要求:3.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13 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近期的养老保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23 09:00至2026-01-29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2-1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单位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本项目技术部分采取"暗标",采取远程异地评审。7.2平台使用情况:7.2.1 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7.2.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均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7.2.3收费标准:0元。7.2.4 付费主体:潜在投标人。7.3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7.3.1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70%计取代理服务费。7.3.2 付费主体:招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刘经理 18931989472;招标代理机构:沧州贤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刘微 0317-530567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科
电话:0317-3092024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沧州贤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沧州经济开发区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青海南大道士林府第4号楼1单元101室 |
| 邮编: | 061000 | 邮编: | 061000 |
| 联系人: | 刘经理 | 联系人: | 高磊磊、刘微 |
| 电话: | 18931989472 | 电话: | 0317-5305675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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